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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 《安顺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十五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安市住建通〔20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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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有关银行: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十五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顺市财政局                  安顺市自然资源局

安顺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分行

安顺金融监管分局            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8日

安顺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十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一体推进优化存量、严控增量、提高质量,全力促进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动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

(一)支持合规住房开发项目“应进尽进”。符合“白名单”条件标准的房地产项目,以及存量住房开发贷款对应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实现“应进尽进”。房地产项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缴清土地出让金,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达到国家规定的资本金比例要求,可认定为项目资本金到位项目存在相关民事纠纷或因民事纠纷导致资产冻结的,在不影响项目建设交付及贷款收回的前提下,经相关部门出具说明后,商业银行可不认定项目存在涉诉、违法、逃废金融债务问题和查封冻结问题。各县(区)要加快修复项目,使其达到合规条件。

(二)促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相关商业银行要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提高“白名单”项目审批和放款效率。各商业银行要优化贷款发放流程和资金拨付方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做好贷款发放,对建设进度所需资金“应贷尽贷”

(三)加快资金拨付“能早尽早”。鼓励商业银行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贷款提前发放至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房地产项目公司用款申请支付至付款对象,做到资金拨付“能早尽早”。支持白名单项目将除土地及土地相关的投入以外的相关费用纳入融资贷款适用范围,提高融资贷款使用效益商业银行要严格审查信贷资金用途和流向,防止贷款违规挪用。

(四)发挥资金效能激励引导。对积极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的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住宅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等存放和银行考核赋分上加大权重,引导受委托银行主动配合房地产开发融资、保交房等重点工作。各县(区)建立安顺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定期公示机制,每季度定期公示已授信放款“白名单”项目,正向宣传合规住房项目。

二、加大避暑旅居康养产业支持力度

(五)强化避暑旅居康养项目支持。1.避暑康养旅居项目认定条件及规则。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取得土地的建设项目或在此之前已取得土地但尚未整体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纳入避暑康养旅居项目申请范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须满足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含“不计容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套数占总套数的比例须达到60%(含)以上。是否纳入避暑康养旅居项目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研究确定。2.优化避暑康养旅居项目规划。经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上述条件认定为避暑康养旅居项目,可结合实际优化开发条件,不配建教育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将认定为避暑康养旅居的项目且每户建筑面积小于90㎡(含)以下车位配比降至0.5;设计条件中明确的公共配套设施(如综合性文化活动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老所、独立设置并对外开放的公厕)不占出让地块容积率指标,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

(六)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职工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80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00万元。二是大力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安顺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代际互助。缴存人购房时,在优先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不足部分可以补充提取本人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但总提取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四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安顺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预提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直接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一般资金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五是放宽信用审核条件。将个人信用不良追溯期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近5年内放宽至近2年内;助学贷款存在逾期记录但已结清的可视为正常;取消“原商业贷款还款不存在逾期记录”的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统一执行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存在单笔贷款或单笔信用卡近2年内连续逾期4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12期(含)以上信用记录的审核标准。六是探索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安顺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套自住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服务费,且最高不超过4000元/年·户。(试行时限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政策为准)

(七)落实降首付降利率政策。范围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商业银行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住房套数认定按县(区)为查询范围,由县(区)住建部门出具住房套数认定证明。

(八)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落实国家与之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降低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负担。全面落实个人住房交易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切实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减轻个人的住房交易成本。

四、严格控制增量

(九)构建要素联动控增量。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产业布局、城镇化发展进程等情况,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科学有序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应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集中精力盘活存量,直至去化周期降至36个(含)月以下;商品住宅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含)~36个月之间的县,要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

五、优化盘活存量

(十)支持房开企业优化开发自有闲置存量土地。对于企业有意愿继续开发、市场有需求的闲置存量土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可依法依规通过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适当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允许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合理免除因自然灾害和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等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尽快推动项目开工。

(十一)支持地方国有企业合作开发现有闲置存量土地。地方国有企业可以按照当前土地市场价格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现有闲置存量土地,也可委托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代建和运营项目。

(十二)支持地方政府合理回购企业闲置存量土地。支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调节市场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存量土地。结合本地市场实际需求优化条件重新划定宗地范围、依法核定规划条件后投放。

(十三)支持“以购代建”筹集保障性住房。根据“以需定购原则”,2026年12月31日前,主要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安置房房源,原则上不再新立项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安置房项目。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安顺城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安排合适主体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积极争取人民银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资金支持,优先收购保交楼、保交房项目存量资产。鼓励地方国有企业积极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房源,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引导被收购方企业在本地投资开发新的商品房项目,自愿开发新商品房项目的,地方国有企业可按照不高于住宅备案价格收购其现有存量商品房。

、提高住房质量

(十四)大力推进性价比高的“好房子”建设供给。县(区)要选取一批好房子项目试点,统筹好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销售、配套、运营等环节,指导和帮助开发企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绿色低碳技术、新型建造技术,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切实应用到房屋建设中,一体推动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

(十)调整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自文件印发实施之日起,阳台及住宅建筑通高部分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则计算:

1.两层通高及以上的不封闭外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不计入容积率;已取得土地手续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自然资源部门可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2.自然层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纳入容积率计算;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一个房间只能设置一处内阳台且在一个方向上设置,同时剩余建筑空间进深不低于2.4米),进深须小于等于2.4米,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纳入容积率计算。

3.住宅建筑内的通高部分(含门厅、客厅、餐厅等,不含阳台)不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且高度不超过两层时,通高部分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

此文件自印发起试行两年,期间国家、省级政策有变化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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