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目录清单(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序号 | 部门 | 收费单位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文号) | 是否涉企 | 具体执收方式 | 备注 |
| 1 |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政府性基金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城市道路、桥涵、给排水、路灯照明、环卫设施、园林绿化、消防、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 (一)在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小河区以及金阳新区城市规划区和贵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扩建经营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0元;新建、扩建生产性设施和机关行政办公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0元;新建、扩建住宅和公益服务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贵阳市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执行本条第(三)项确定的征收标准。 (二)在贵阳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经营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元;新建、扩建生产性设施和机关行政办公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元;新建、扩建住宅和公益服务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 (三)在县(市、特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新建、扩建经营性房屋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新建、扩建其他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 (四)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贵安新区直管区按照贵阳市南明区、云岩区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征收,贵安新区非直管区按所属行政区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征收。 |
政府制定 |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54号 | 是 |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 | |
| 2 |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安顺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站 | 事业单位 |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技术服务费 | 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技术性审查 | 一、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收费以送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钻孔数为基准计费,其收费标准为80元/孔。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修改)收费按照建筑面积(修改部分面积)计费,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工程设计规模划分表,大型项目收费标准为0.8元/平方米,中型项目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小型项目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三、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含建筑基坑边坡支护、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加固设计、建筑节能、消防设施、环境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其中:1、市政工程:概(预)算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1‰;概(预)算投资额在5000万元--1.5亿元(含1.5亿元)以下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0.6‰;概(预)算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的,其收费标准为概(预)算投资额的0.4‰。2、专项工程:(1)建筑基坑边坡支护: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1‰;(2)建筑装饰装修、环境工程: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0.6‰;(3)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加固设计、建筑节能等:收费标准为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1‰。 四、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扶贫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专业修改的审查收费标准:建筑专业修改按照正常收费的25%计费;结构专业修改按照正常收费的45%计费;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修改各按照正常收费的10%计费;基础修改按正常收费的20%计费。 六、按以上收费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最低金额不低于1000元,如低于,按1000元收取。 七、以上各项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准。 |
市场调节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是 | 安顺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站征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