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附件1)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全面掌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请各企业认真按照附件1.2文件要求开展
统计调查。参与统计调查是各企业应尽义务,统计调查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不配合参加统计调查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我局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资质动态核查比例。企业如忘记统计调查系统账号密码的,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进行重置,请各县(区)住建局根据应报企业注册地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填报。
市级联系方式:33221599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pdf
附件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