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2023年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
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2023年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目标计划的通知》工作要求,3月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2023年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同志参会。
会议传达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黔建科〔2023〕11号)和《关于明确2023年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目标计划的通知》,邀请了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站专家讲解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和定义及相关知识,参会人员就如何推进工作进行了座谈。
会议强调:一是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2〕53号) 精神,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二是要清醒认识当前的经济形势对发展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及磷石膏建材推广等工作任务的艰巨性。三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迎难而上,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和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的良好氛围。四是提前谋划,工作落实落细,严格执行中央文件、部委文件及我省文件要求,做到应用尽用,应统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