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部署,全面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我市实施方案以及《安顺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顺市政府系统2024年依法行政深化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制定印发《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党组中心组书面传达学习清单。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重要文献著作作为首要学习内容,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此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引领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如:宪法、国家安全法及《信访工作条例》等作为共性学习内容;三是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委党内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省、市政府规章如《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作为分类学习内容。
(二)推动政府职能优化高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落实工作,围绕实施方案、办理流程、窗口收件审查要点,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于今年5月,我局牵头,联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制定《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转发<贵州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执行省级统一标准、市州督促推动、县区全面落实、部门协同推进的要求,积极推动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高效办成。在今年6月完成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培训,确保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顺利运行。
(三)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群众生活相关的重点事项,我局制定印发《安顺市2024年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安顺市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指标工作方案》。一是优化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压缩申请材料和承诺时限,继续增加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政府效能。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并联办理,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审批时限,构建科学、便捷、高效工作机制。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对涉及非居用户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服务道路挖掘许可,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2个工作日以内。截至2024年10月,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945件。
(四)推动高质量立法。按照《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2022-2026年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局配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开展《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论证会议3次,经过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局法律顾问及法制机构审查等程序,报市人大法制机构审查后,《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于2024年6月21日经安顺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予以公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五)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我局认真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双筛查双审核机制”的通知》要求,结合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在党组扩大会上对涉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进行传达学习,并进行工作部署。
(六)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责任追究。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防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管理。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落实《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规范重大行政行为。
(七)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中央及省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顺市市级不再保留的执法队伍人员划转安排方案〉的通知》,我局于今年6月统筹推进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再保留,所属行政执法职能下沉县(区)基层,人员划转安置工作相应完成。
(八)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我局制定的《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职律师管理工作制度》,聘请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服务事项包含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所有涉法涉诉事务,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接受局属各单位、科室的法律问题咨询,参与行政执法培训等。
(九)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部门公信力。整治过程中,我局坚持以点带面,推动督促各县(区)住建系统扎实开展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城市管理等方面集中整治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强化落实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提高群众对住房领域工作的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同时,按照《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和要求,一是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公示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二是要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三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站、局门户网站动态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实行当事人询问和现场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五是对行政案件的执法决定实行规范的四级审核制度。即案件经负责科室调查后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城市管理科牵头召开案件审查组会议集体讨论审核,由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并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后,再按程序上报局党组研究审核决定。
(十)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举办安顺市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能力水平网络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我局于今年5月组织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黄果树旅游区执法大队,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已取得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及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辅助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考试。于今年6月,组织全局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省、市及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法定程序,规范执法水平;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于9月,组织各县(区)住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参加案件卷宗评审会,会上对各县(区)所办案件卷宗进行抽查交叉评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研讨,统一意见,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十一)严格规范罚款实施。为严格落实“三个不得、两个严禁”要求,我局制定印发《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涉及常用法律、法规25条,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10大类315条,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30条,规范罚款依据。
(十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有序开展住建领域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两拖欠”及挂靠、招投标等重点工作。①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省厅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②全市各级住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通过随机抽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依法必招项目进行监管和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对2021年1月1日以来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备案)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抽查监管比例大于20%;③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云系统,对全市新发布招标公告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抽查。截至目前,我市已抽查105个招标项目,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资质要求过高、业绩要求不合理等项目44个,已督促建设单位和代理机构完成整改;④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布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利用信访举报及时发现违法问题线索;⑤今年我局为巩固去年“两拖欠”化解工作成效,继续将常态化欠薪清偿化解工作走深走实,3月初制定了《安顺市2024年度住建领域“两拖欠”治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执法检查计划》,截至目前,我局带队到各县区开展联合检查40余次,检查项目58个,重点对项目违法转分包、两拖欠方面进行详细排查,其中查处违法转分包1起、六项制度落实率不达标12起、存在重大欠薪风险项目2个,对存在违法转分包的单位依法依规按《安顺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将其列入工程建设领域失信“黑名单”处罚,对存在重大欠薪风险的项目,我局要求县区按“一案一策”“一项目一包保”的工作机制对项目实行动态清零,确保各项目零欠薪、零信访、零舆情。10月8日我局继续开展下半年住建领域“两拖欠”治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工作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带队到紫云、关岭开展检查,检查项目4个,存在未办施工许可证项目1个,劳资专管员证件配备不齐1个;二是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治理。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假日、“两会”期间和汛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推进危大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和起重机械、关键岗位履职专项整治,全市累计排查隐患1000余条,重大事故隐患全部落实“三签字”闭环整改,均已督促整改完毕;严肃查处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围绕违法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危大工程管控措施不落实等重点,针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按照“四个一律停工”要求,对违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2.牵头做好“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等社会综治工作。一是通过局官网、发送短信息、局微信、微博及LED显示屏等宣传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场次3次,请贵州移动安顺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顺分公司和中国电信安顺分公司帮助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短信息60000条,制作宣传展板2份,播放“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等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802次,发放宣传折页1000份;通过举办“综治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普法宣传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折页300份,非法集资宣传手册1000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300份、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手册200份、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折页500份。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黄打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加大巡查力度,按文件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和持续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6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排查摆摊售卖读物4家,清除图片10张、标语5条,广告100余条,均未发现涉黄涉非情况。
(十三)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根据《贵州省城市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发挥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人翁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献言献策,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单位推荐、审查、公示,聘用了15名同志为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并颁发了聘书。
(十四)健全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我局一是印发《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置;二是印发《安顺市突发城镇燃气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对能力;三是印发《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群体性聚集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提高群体性聚集风险处置能力。
(十五)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进一步加强行业领域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开展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
(十六)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持续开展信访法治化工作,局党组会议多次组织学习信访法治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发放贵州省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应知应会手册至每一名领导干部手中,及时研究解决学习运用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依法处理各类投诉和信访,切实帮助群众解难题,今年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64件,已办结64件,其中通过贵州省信访信息系统接收3件,市长信箱7件,“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2件,省住建厅转办3件,巡视组交办5件,省政务服务网接收20件,接访24件,均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分类进行了处理,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8月以来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维稳工作,我局认真研判分析住建领域“两拖欠”重大风险问题,及时跟踪督导,做好风险稳控;8月17日至9月20日多次配合西秀区对“碧桂园.星湖云镜项目”“西秀区飞虹警苑项目”等多个可能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项目进行风险稳控,并成立化解专班,杜绝进省访,进京访的事情发生。
(十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向群众进行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知识法治宣传。一是通过我局官网、微信微博进行法治宣传推广,引导群众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二是选取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图片在安顺市中心城区大屏幕进行播放,对全市人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制作宣传主题图片,在我局大厅展览,对来单位办事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工作创新不够。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治典型、亮点不多,对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不够,对如何创新法治建设尚需不断探索。干部职工学习主动性不强,学习深度不够。
(二)普法宣传氛围不够。普法宣传方式方法较为单一,缺乏新的方法及形式,全民普法的广度、深度未达到要求,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
(三)督促指导力度不够。对县区的督促指导力度不够,导致县区部门在法治建设、“放管服”改革和信访维稳等方面落实的质量不高。
(四)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对法治知识掌握不够全面,行业内的法律、规章认识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有待加强,多为现用现学,急用现学。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在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法治保障和服务作用充分发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文件制定质量;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推进科学民主立法。积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合理的立法建议和意见;加强对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提高决策质量。
(2)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决策会议讨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3)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燃气市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3)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推进信访事项网上办理,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程序和责任,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调解能力;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化解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
6.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加强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工作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素质的法治人才。
(2)注重法治实践锻炼。推动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行政应诉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公园、广场、社区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3)局属各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责任
(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2)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3.加强经费保障
(1)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局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4.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力量,优化执法人员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法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3)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5.加强宣传引导
(1)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将在总结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展望和规划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