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贵州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印发的《贵州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黔建村通〔2025〕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匠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充分认识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于加强工匠职业体系、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支持,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保障,切实把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抓细抓实。
二、严格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
一是要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工匠积极参与;二是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省级要求,统筹辖区资源,至少择优推荐1家符合《乡村建设工匠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的机构,于4月8日前将推荐名单两家共同盖章后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级将按省级要求推荐;三是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严格按照《乡村建设工匠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相关要求,督促已备案的认定机构规范开展理论考试、实操考核及综合评审,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职业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编码规则,证书信息全国可查。
三、加强联动协作,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培训管理。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托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培训场所,对本行政区域内已认定的工匠,每3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定期业务知识和实践技能轮训。并建立工匠信用评价系统,定期向社会公示优秀工匠名单,积极引导建房户或建设单位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的工匠依法承建农房或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形成良好市场竞争和正向激励机制,为工匠就地就近创业提供条件的机会;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监管工作,指导相关机构严格审核考生资质,严控考评发证范围,强化评价组织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信息保密,严格按规定区域和地点组织开展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违规操作、虚假认定的机构严肃处理,确保认定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督促指导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持续加强工匠考评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完善能力提升机制,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将职业道德作为评价考评人员素质的首要标准。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将报名和认定数据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时对接。要加强工匠职业建设风险防控,形成科学、安全、有序的工匠人才开发和管理机制;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本县(区)工匠等级认定工作的情况汇总和统计分析,于每年12月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包括统计分析数据)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等级认定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随时报送。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2.乡村建设工匠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田建华;电话:33223133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吴博,电话:3328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