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谭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安市住建党任〔2021〕4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民主推荐、谈话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谭 靖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财务科副科长,主持科内工作(试用期一年),免去市住建局行政财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星星同志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消防科(建筑业监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住建局建设消防科(建筑业监管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