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梁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安市住建党任〔2023〕2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过民主推荐考察等选拔程序,经2023年2月2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梁鹏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丽娜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综合科副科长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旭辉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董祥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副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谢诗言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彭惠同志任安顺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安顺市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安顺市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安顺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