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科(房屋租赁管理科)
负责编制住房保障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研究和制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含市代管的中央、省属驻安单位)住房资金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县(区)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审计、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指导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管理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的租赁经营管理;负责房屋租赁市场运行态势的分析与研究;负责发布房屋租金指导价及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