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度,共发布政务信息708条,其中:时政要闻信息120条,政务信息588条,重大行政决定决策意见征集5条,法律法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5条,飘动3条,公示公告903条。行政处罚案件16件均按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公示,加大违法行为查处的曝光力度,接受群众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27件,均对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答复,无因信息公开引发重大政务舆情。
(三)机构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网站管理相关规定,更新了局班子领导信息以及局机关18个科室和15个下属机构信息,并将局办公地址、官网地址、通信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在局官网发布,并及时将人员任职、调动、调整情况在局官网公布,确保我局机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成立智慧城市管理科,专门负责电子政务工作及全局网络信息化工作,我局网站基本信息内容、链接等发生改变均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未出现如发现网站基本信息变化未更新的情况,通过系列工作的开展,我局信息公开权威性不断加强,精准度不断提升。
(五)“平台建设”工作情况。局官方网站是由安顺市人民政府统一建设,部署在云上贵州平台,由市政府统一实施技术保障,我局负责内容保障和网站监测。政务新媒体有“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主要功能是发布本局工作信息,均保证了信息发布、保障达到要求。所有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一是发布科室审核具体内容;二是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三是局办公室对文字及格式进行审核,最终才能发布到相应媒体。
(六)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一是围绕“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气”指标提质进位狠抓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根据2023年4月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营商环境考核评估的结果通报显示,我局牵头的“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气”指标在省级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估中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的好成绩,切实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二是政务服务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共计办理14990件,未出现漏办、错办事项,群众满意率达100%。
(七)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部门预算477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5.3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463万元,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分别于2023年2月对2023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8月对202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自觉履行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根据2023年12月19日《安顺市2023年1-11月份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重点监测项目推进情况》,截至2023年11月,全市住建领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99个,年度计划投资51.0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5.11亿元,年度完成比例107.91%。
(九)推进重点民生保障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公租房共计52352套,扣除盘活后为47778套,已分配45740户,分配率95.73%。2023年计划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320户(套),已开工1320户(套),开工率100%;2023年纳入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为9268户,截至12月底已全部开工。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3502户,对应发放峰值完成3974户,完成率113.48%。
(十)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民呼我为”“接诉即办”机制,依法开展包案接访、带案下访,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信访工作机制,着力化解信访问题。2023年,共收到信访投诉49件,已办结49件,其中通过贵州省信访信息系统接收3件,市长信箱15件,“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3件,省住建厅转办3件,省政务服务网接收8件,市欠薪办转办17件。
(十一)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持续组织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施工质量检查、建筑业资质、项目施工许可证、燃气安全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检查抽查。目前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共11件,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共72人,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374项,开展抽查活动9次,抽取检查对象32户,抽取执法人员20人次,100%完成检查结果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制发件数 |
本年度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3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2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围绕企业群众的切身利益,深入开展信息公开,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但还存在以下几点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还有待加强,服务企业、群众关注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有待强化,有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重视,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更加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做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二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围绕涉及服务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依托局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等多种政务新媒体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对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的研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专题培训为抓手,有效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