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成效
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局窗口上半年落实“放管服”改革与上年同期相比成效明显
根据2019年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13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247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征收4项、其他类20项。下放县(区)行政审批事项6项,行政处罚67项,行政征收3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制作权责清单,并对社会进行公布。同时制定了办事指南,对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承办机构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办理事项已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录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所有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制定,无擅自设立的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我局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共办件7425件,其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77件,其他事项7038件,提前办结7038件,回复网上、电话、窗口咨询共996余件。承诺办件均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在规定工作日之内完成了行政审批流程。所有事项均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翻倍增长,成效明显,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全面自查 应改尽改 优化提升
----市住建局全面加大“放管服”改革自查力度,及时梳理工作事项,优化“放管服”工作
根据《安顺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行政办公会,对住建行业贯彻落实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和履职分析,编制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部门责任清单,明确和强化住建系统相关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暨负责人工作责任,对照权力责任清单、办理事项的各个审批服务要素逐一自查,发现问题,应改尽改,优化提升。会议要求:
一是要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2019年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的情况,对承担的权力事项再自查再清理。做到应消尽消,应放尽放,向社会公布。对行政许可事项同时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承办机构,录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服务。全面实现“一门进、一网办”。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力争让群众和企业只跑一次解决问题。
二是要扎实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重点任务。要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中我局承担的45项重点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编制《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各改革任务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编制完成审批事项清单。
三是要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和落实《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健全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五是要深入推进收费清理,切实为企业、群众减轻负。
六是要积极开展建筑业市场乱象治理,维护行业健康发展。针对建筑市场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和违法挂证方面存在的乱象,要加大排查力度,全面清理,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是要压缩用气报装时限。指导燃气公司对用气报装流程进行了梳理和进一步优化,将非居民用户用气报装时限统一压缩到8个工作日。要督促指导燃气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服务意识培训,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以上自查整改工作,十天完成,出现明显成效。
★市住建局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各项自查自纠取得明显成效
7月11日以来,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安顺市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在住建系统全面开展了“放管服”改革各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重点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中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收费清理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减负,以及治理建筑业市场乱象,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治理。经过为期十天的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取得应有成效。省住建厅巡查时给予了好评。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排查梳理全面完成。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事项313项,其中行政许可21、行政处罚247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征收4项、其他类20项。下放县(区)行政审批事项6项,行政处罚67项,行政征收3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制作权责清单,并对社会进行公布。同时制定了办事指南,明确了办事流程、办事时限、承办窗口部门,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录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一门进、一网办”。截至2019年7月22日,我局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共办件7525件,其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87件,其他事项7338件,提前办结7338件,回复网上、电话、窗口咨询共1000余件。承诺办件均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
二是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要求得到纵深推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依法行政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形成了常态。
制定落实了《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截至7月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9件,处罚罚款金额366.3万元,无建筑市场资质挂靠、转包、分包情况,无违法招投标等案件;巡查摸底在建项目共计81个,对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建立台账强化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在深入推进了收费清理工作,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方面。我局承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1项,下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以上收费项目均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无违法违规收费现象。
五是建筑市场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乱象治理基本完成,前三批住建部公布的我市疑似挂证人员569名,已经整改完成496人,整改率87.17%,第四批整改名单已经发布,计划8月底前整改完毕。招投标方面。2019年以来,市直备案项目未接到招投标方面的投诉。彻底清理取消了无上位法依据的保证金,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同时对规定保留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缴纳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额度,推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制度。截至目前,未接到过有关违规收取保证金方面的投诉。通过对建筑市场乱象问题的治理,维护了我市住建行业的健康发展。
★省住建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到我局调研放管服工作
8 月 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刘丽萍、一级主任科员张莉一行,到我局政务中心窗口调研营商环境和放管服工作。重点听取开展建筑行业企业的资质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质注册,推进2019年度政务服务目标,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等情况汇报,查看了工作运营档案,实地巡查了政务中心住建工作窗口的营商服务环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综合办件和服务绩效等,同时听取政务服务工作中,省政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与省住建系统办公平台存在系统不兼容,信息数据不共享,数据二次录入工作量大、效率不够高等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局工作。调研组认为:安顺住建局高对打造营商优质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高度重视,未雨绸缪,成效明显。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接再厉,对照权责清单、对照服务标准,全面履职尽责,加强区(县)政务服务住建窗口业务指导,把住建系统的“放管服”工作推向深入,以优质服务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
★市住建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再次完善
《办事指南》修编
按照省住建厅和市法制办要求,我局完成了行政权力事项自查清理工作,自查清理后,我局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313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247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征收4项、其他事项20项。下放县(区)行政审批事项6项,行政处罚67项,行政征收3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制作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
近10天来,市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坚持抓业务与抓综合管理“两不误、双促进”,一方面热情做好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工作。同时按照省、市政务中心深化“放管服”,快捷、高效做好窗口“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将我局权力清单内事项全部进行梳理、完善,将办理事项的办理流程、工作时限、承办机构言简意赅告知服务对象。经过窗口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网上事项已清理完成,《办事指南》需要修理、完善的已经整理编印完成。本次《办事指南》修编,涉及21个行政许可事项110个子项,20个其他事项31个子项,1个行政征收事项。梳理工作涉及优化的要素400余起共396页,工作量大、逻辑性强。为规范运行、便民服务、顺畅运转、接受监推进“一门、一次、一网”改革工作,让群众和企业只跑一次解决问题,构建了良好的营商服务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核发纳入政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
日前,根据省厅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市住建局决定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新取证核发、延期办理转入政务中心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在建筑工地上主要从事的是一些较为危险的工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核发,其服务对象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存在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焊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中小型机械操作工(搅拌机、卷扬机等)、建筑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等8类人员。
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窗口多次与业务科室就业务办理的具体环节进行沟通和协调,目前,窗口与业务科室就业务划转交接、办件人员安排、办公设备购买、证书购买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而详细的安排,目前,窗口已开始办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接件工作。